居民医保怎么申请大病救助?
【1】提出申请,需要救助的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核实,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公示,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4】审核,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出结果,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哪些条件?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