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稿中对接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广西、海南省(区)配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并网指引。

项目主要包括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文件从项目合规性、备案指引、运营模式、接入电压、并网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内容详细,对全国其他地区具有参考意义。

其中,户用光伏项目并网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相关资料图)

1、项目业主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资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如项目位于共有产权区域,需提供业主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同意书或所有相关居民签字的项目同意书或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户用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提交以下并网验收资料:

1、施工人员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

2、现行政策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电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网验收并出具并网验收意见,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安装计量装臵及并网运行。对于项目业主提交的并网验收资料不完整的,电网企业应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并在补齐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并网验收。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资料;

2、项目拟建设地点的物业权属证明资料;

3、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

3、地方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工商业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提交以下并网验收资料:

1、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图;

2、施工单位、试验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施工、试验委托书;

3、主要电气设备提供质检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

4、项目备案证;

5、现行政策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若项目拟接入中压10(20)千伏,需提供并网启动方案;若项目拟接入用户专变,需提供专变值班人员名单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的并网流程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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