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央、省、市、县补贴资金统筹用于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农村居住房节能改造、集中供热超低排放、天然气(煤层气、焦炉煤气等)、电、地热、洁净煤、生物质、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烟气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太阳能、工业余热、甲醇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建设和运行补贴,以及农村地区采用清洁能源、清洁煤等方式清洁取暖的补贴。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务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辖区具体到乡镇的、不同路径的清洁取暖运行户数及清洁煤供应户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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