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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大兴安岭松岭区人民检察院以廉强检,聚力打造“三个规定”专属品牌,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三个规定”。

从外部强化广泛宣讲,从内部抓实整章建制,从细节强化告知与承诺,推进松岭检察工作从严管理再上新台阶、司法规范化建设再创新业绩,全力营造海晏河清司法环境。

把学习教育作为根本点,持续夯实执行“三个规定”政治基础。“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对内做好解读基础,对外强化广泛宣传,主动承担法治宣传职责,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活动,结合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讲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把宣传引导作为动力点,持续创设执行“三个规定”良好环境。确立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和干警亲情廉政监督员制度,双向、双员发力促进“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坚持把“三个规定”与干部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日常“学、考、研”推动“三个规定”得到规范化、常态化落实。聘请干警家属作为亲情廉政监督员,发放《三个规定倡议书》,将监督提醒干警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亲情廉政监督员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家庭助廉作用,主动避免家属本人过问案件,积极协助干警屏蔽其他亲戚、朋友打探案情、请托说情的情况。引导干警及家属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推进落实“三个规定”。

制度建设作为着力点,持续健全执行“三个规定”监督模式。常态化推行“三个规定”告知制度,对案件当事人宣读“三个规定”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逢案必知”“三个规定”各项要求。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建立完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分析、年度研判”的工作机制,以问题通报为利器,以跟踪点评、深入分析为管理方式,以加强工作研判为手段,推进松岭区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执行及时准确、质效更高。(记者 吴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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