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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洪鹏编辑向家庆

8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介绍涉老字号案件审理情况。(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截至今年5月31日,北京知产法院共审结涉老字号案件490件,其中行政案件393件,民事案件97件。393件涉老字号行政案件中,老字号权利人胜诉率高达64.1%,民事案件中最高判赔金额达3000万元。

北京知产法院审理的老字号相关案件涉及的行业及地域范围广泛,但以食品、餐饮、文化艺术和医药行业居多。如“牛栏山”白酒、“绿杨春”茶叶、“三多轩”文房四宝、“同济堂”医药等。其中338件案件涉及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155件案件涉及地方老字号,地域遍及全国。

▲8月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行新闻通报会,介绍涉老字号案件审理情况。

图片来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从案件类型来看,北京知产法院审理的涉老字号案件多集中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占比达到80.2%。此类案件涉及的争议焦点亦较为复杂,法律条款较多。

此外,老字号的权利基础往往以字号为核心,辐射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多项领域。“如‘河套’面粉系列商标、‘永安堂’药铺商号、‘永丰牌北京二锅头’白酒包装等,均曾作为老字号的权利依据,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保护。”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介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梳理发现,老字号商品标识、企业标识、商业活动标识等屡遭他人攀附摹仿使用或恶意抢注。此类情形占比达涉老字号案件的近五成,主要表现为擅自使用与老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如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或者将其抢注为企业名称、商标或域名,或者针对同一老字号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引发此类风险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老字号品牌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规划,没有及时建立品牌防御和保护体系,另一方面是由于一部分市场经营主体缺乏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规则意识,受商业利益驱使,意图攀附老字号的知名度,故意引发消费者的混淆,攫取不正当利益。

此外,因主体变更、权利意识淡薄、经营困难等因素,部分老字号品牌未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甚至在权利流转过程出现长达多年不使用的情形,使老字号品牌面临可能进入公有领域的风险。部分老字号即使申请了商标,也存在因“连续三年不使用”面临商标被撤销的风险。

北京知产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建议,老字号企业应尽早建立保护预防机制,变知识产权保护被动为主动。“可以通过及时注册商标、域名,申请专利、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等方式,对其独有商业标识、产品配方、工艺、服务等进行知识产权体系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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