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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什么有部分收款票据要做标记?”去年5月,杭州市医保局临平分局工作人员到杭州某口腔门诊部,核查近半年的收款票据时发现了问题。工作人员立即对带有“标记”的票据展开调查,通过核查监控、门诊部台账,约谈相关人员等,最终真相浮出水面。

经调查,该门诊部负责人发现部分老病人都来自同一片区域,该区域目前还没有规模较大的口腔门诊部,他认为这是个商机,便筹资又新开了一家口腔门诊部,并安排老病人认可度高的医师坐诊。这样既方便看病,新的门诊部又能创收,可谓“一举两得”。

由于新门诊部还未获得医保定点资格,为了不让病人流失,该负责人想到自己还另有一家医保定点的门诊部,他认为两家门诊部的医保可以通用,于是想了一个“两全之策”方法:参保人员在新门诊部治疗后,到医保定点的老门诊部再进行医保结算。几个月来,涉及医疗保障基金支出4万余元。

但是,该口腔门诊部负责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杭州市医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口腔门诊部作出了按骗取金额两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也对其作出了解除医保协议、3年内不予受理医保定点申请的处理。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杭州医保呼吁:请广大参保人员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守住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底线,主动反映问题线索,线索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200元,最高20万元,举报电话0571-89583174。

韩海燕

医保监管在

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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