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该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
《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通知》规定,各地要按照要求,周密部署,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记者 时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