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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屈颖妍昨日有到法庭但未被传召作供。\大公报记者黄山摄 ;右图:被告王×伟出庭应讯。\大公报摄影组

香港专栏作家屈颖妍被邻居刑事恐吓案,昨天在西九龙法院开审,被告王×伟同时被控普通袭击罪,法庭传召受袭击的装修师傅林志雄为第一证人,屈颖妍的丈夫林超荣、地政署职员及警务人员分别为第二至第四证人,而屈本人亦为案中证人,但没有被传召作供。经过长达四个小时的法庭审讯,法官宣布该案于本月21日裁决。

本案被告王×伟,报称私人助理。案中第一证人林志雄昨天上午作供时表示,于2022年3月17日,搬木梯准备为林超荣夫妇位于荃湾的房屋外墙进行打孔作业时,哪知坐在一旁的被告突然用脚踢木梯,导致其右边身体腰部位置受伤。

林志雄继续供称,2022年6月14日,发现用于监控装修材料的闭路电视,录到被告大大声与收到投诉前往处理的地政署职员对话,语带恐吓对业主不利,觉得事态严重,于是通知林超荣和屈颖妍。

庭审播放的录影片中,可以听到被告讲“屈颖妍日日畀人诅咒,老窦死埋,死完老窦死老母”、“我诉求就係要佢死,死多几件”等话语。

被告在庭讯中承认,当时因心态好恼怒、好崩溃,说了“斩死佢”、“拔枪”、“我交代身后事”等好刻意说话。被告否认想通过地政署职员或cctv传递恐吓讯息给林超荣和屈颖妍。

身为案中受恐吓者、本身也是证人之一的屈颖妍,全日在庭外走廊等候法庭传召作供,但直到下午5时多庭审结束,都没有上庭作供的机会。

辩方大律师在审讯中,逐一盘问了四名证人,称被告一家三口长期受邻居装修滋扰,犯了愚蠢的行为,希望法官鉴于当时的现场环境和事件的起因,案件有合理的疑点,以及1977年香港高院同类型案件的判决,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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