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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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发布通报:2013年,汉滨区某单位干部胡某某联系朱某某、方某某、周某某3户村民,口头约定租用他们承包的4.8亩基本农田地块育苗,租金为每年每亩100元,未签署书面协议也未备案。期间,胡某某未兑现方某某承诺费用,兑付周某某费用200元,兑付朱某某费用2000元。今年8月初,朱家湾村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工作开展后,3户村民主动找到村委会,要求按政策对三块基本农田整改恢复。8月中旬,村委会在3户村民的请求和指引下,对上述地块开展复耕作业。网络实名举报人胡崇高,实为胡某某的亲属,3户村民和村干部称其从未与胡崇高见过面,均不认识此人,更未与他达成任何协议。

来源:九派新闻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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