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吗

4月8日


【资料图】

苏州中院发布了一则限期腾让房屋、土地公告

同时也联系相关被执行人、实际使用人

在期限内自觉腾让房屋、迁出土地

但是近一个月过去了

经法官实地调查

部分被执行人显然仍“心存侥幸”

5月5日

苏州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

“天网行动——春雷季”集中清场专项行动

对涉案房屋、土地进行集中清场!

直击现场

苏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朱劼纯一行至现场督导

苏州中院协同基层法院开展清场

在当地村委会书记见证下,向被执行人充分释明案件审理、执行情况,拆除案涉土地上的搭建物

组织工作人员按照预案有序腾让房屋

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证处现场见证执行

行动当天,全市法院出动干警167人次,清场面积共计44739平方米。

下面,通过一则案例走进这次清场行动。

清场有感

——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温晓凯

被拒之门外

“咚咚咚……”

“金老伯、刘阿姨,我们是常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开开门啊。”

“说了多少次了,我们是不会搬的,你们要债就找我儿子去,不要老来烦我们!”

房门口,我们几名执行干警相视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考虑到两位案外人情绪较为激动,且年近古稀,身体还患有各种疾病,决定向局领导请示汇报后再做处理。

案情不复杂

但推进有难点

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两位老人系被执行人的父母,家里老宅拆迁了,当地政府安置了两套商品房,但都登记到了被执行人名下,两套房子一套大的由两位老人居住,一套小的出租给他人使用。被执行人拿这两套房子去银行办理了抵押贷款,为生意经营融资,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还款违约。判决后,其中一家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拍卖老人居住在内的抵押房产。

在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向街坊邻居了解到被执行人已离开了常熟市,目前房子里只剩两位老人,他们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可以安置且经济条件也不好。况且两位老人已年近古稀,刘阿姨患有帕金森症,金老伯说自己心脏不好,前段时间他自己还住院了。考虑到上述的情况,如采取强制措施,怕有很大的风险,我们遇到了棘手的问题。

“破局之解”保障权益

经法官会议讨论,我们制定了相应执行方案及处理突发状况的预案,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安全有序。这次行动由我院执行局长张晓东带队现场指挥,并邀请了常熟市常福街道的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到场见证,参与行动的干警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公证处对本次执行活动进行全程公证。

面对这么多人,金老伯问道:“法官,我们年龄也大了,身体也不行了,这套房子我们要居住,另外一套房子我们靠房租来维持生活,房子被查封了,你让我们怎么办?”

我提出,两套房子总归都要处置的,还是要被执行人出面,法院会在安置补偿上给予充分考虑。但两位老人还是坚持不搬。

我、张局长、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轮番做起两位老人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另外一个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其可先搬到另一套用于出租的房屋内居住,法院和地方政府也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在另外一套房屋也进入拍卖程序时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妥善落实安置方案。经过沟通,两位老人终于在承诺书上签字,保证在房产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搬离房屋。

这次清场,实实在在地给案件办理加了一脚“油门”,“推背感”到来的同时,我深深感受到更重的责任,该案还有更远的目的地需要奔赴……

执行案件实际推进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诸如此类容易“卡壳”的环节,执行法官在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既要拿出义无反顾的胆气直面一线现场,也要拿出“绣花功夫”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匠心做好执行办案这门学问。

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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