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资料图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我们作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
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投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君柱 向吉英 李夏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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