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无时无刻不在面临着社会文化变迁而带来诸多考验,移动信息传播的变革,使互联网媒介极大地介入文化艺术传播,同时信息传播的变革也给书法的传播及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可观的是,近年来书法与互联网发生了紧密合作。在互联网媒介中的“场景化”概念备受关注的时代,书法在借助互联网的传播过程中,经常出现“场景化”传播的情况,其传播的效果显然是过去的书法传播模式无法比拟的。虽然信息时代的“知识”是碎片化的,但网络信息时代媒介的“场景化”对书法的传播,较前些年更完整,而且让更多的受众接受书法,只要有手机,连接互联网,就能体会某位书法家在某个场景的书写,书法通过互联网媒介的“场景化”传播,是当前书法传播的创新方式,或许若干年后,还有取而代之者。

一、书法传播的境况

近代中国发生了重大变迁,其外在因素莫过于西方文化的冲击,对于中西方文字的书写,从工具到内容,甚至表达方式都有着太大的区别。在西方的文化体系中,就艺术层面而言,可以说没有书法艺术门类。正是这两种不对等,使得书法转入现代的过程中相对于绘画而言受到的冲击较少。虽然也有部分学者努力想把书法推进转型,但其变化远不及其他艺术门类,其发展传播有着本土的继承性、优越性和可塑性。与此同时,随着传播方式的改变,书法面临着新的形势,尤其是随着中国国力不断地强盛,在中国传统文化不断“走出去”的语境下,能够给世界艺术带来一个不同的东方审美体验尤为重要。所以说,书法传播的领域变大,同样也给书法传播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资料图】

二、移动互联网时代书法传播面临的挑战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对于书法传播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搭上这趟高速快车成为了重中之重,在研究书法互联网传播中既要看到自身的优势,也要明确需要面对的挑战,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传播受众的缺失。书法在古代作为文字的载体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有着广泛的受众,而在如今书写方式经过了钢笔、圆珠笔、键盘、屏幕手写、语音识别的更迭,很多人连字都写不好更勿论书法艺术。如果不是刻意关注书法,很难看到和书法相关的信息,这源于书法生活实用性式微。

第二,传播形态的改变。在古代,书法的传播形态只限一对一、人对人的形式。由纸、笔、墨形成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也是书法艺术的精髓之一,书法家的笔触与作品载体之间所构成的关系有着极高的要求。之后的印刷传播使得书法的传播发生了一次重大改变,在大大提高文字传播效率的同时书法的笔墨韵味也在一定程度被削弱。

第三,受众接受的改变。互联网带来了信息爆炸,在无数的信息中,受众更倾向于接受视频、图片这种更直观、更容易接受的信息,通过阅读文字获取信息的方式转变成通过视觉的直观图像获取,在视觉文化成为内容主导以后,文字也就渐渐淡出。

传播媒介的变迁让书法经历了实用性、实用性为主艺术性为辅、艺术与实用并重、艺术性为主实用性为辅等诸多变化,这种变迁到了互联网时代则变得更为剧烈,千百年来的文字系统也受到了较大的挑战。书法艺术的传播空间、效率、速度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和提升,极大地缩短了书法作品和受众之间的距离,在这种条件下应当根据实际,利用“场景化”思维,尽可能拓展书法在互联网中的传播方式。

三、书法“场景化”传播的优势

“场景”,这个词原本经常出现在影视、戏剧等领域,研究者指出,场景具有两个维度的特征:一个是时间,一个是空间。某一行为或某个事件,在时间和空间出现,通过这两个维度整体地传达某一信息。在两个维度中,一个行为的意义,通过场景的烘托——场景化以后,故事有可能会变得丰富饱满,而不是片面的、目的性的叙述,进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叙事体验,受众就能体会其中某一行为的象征意义。在现今网络时代,这一概念进一步扩展,美国记者罗伯特?斯考伯和谢尔?伊斯雷尔的著作《即将到来的场景时代》指出:“大数据、移动设备、社交媒体、传感器和定位系统五大科技的出现,以及相互联动,将预示着人类进入‘场景’的时代。”综其要点,简而言之,“场景化”思维即是将传播信息纳入一个可体验的、丰富的、直观的整体性的场景,这就是信息的“场景化”。

在古代,书法无论是作为信息传输的媒介,还是作为文人唱和、情感交流的媒介,实时的状态、生活的惯性、交游的氛围都将构成“场景”模式。在当代,互联网大大地拓展了书法的“场景化”存在,甚至将书法推向一个新的传播革命之中,当前书法的传播作为文字信息、审美趣向等媒介本质走向一个“场景化”观念思维模式。书法在互联网传播的“场景化”思维,是利用书法空间营造情境氛围,借助符合“场景化”的形态,重建书法传播的渠道与方式、激发受众;其构成是现实场景的构建,其中包括实体场景构建和多媒体场景的构建,虚拟场景的构建包括情景感知和信息匹配。未来,书法在互联网场景化传播的思维应用必然会使书法信息受众群体有体验式的满足,能及时诉诸于内心世界,在书法场景中建立关系连接,提升书法传播的效能。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书法信息资源获取更方便。要抓住“场景化”的整体性特征,古代的文本传播的知识,不管是文字性的还是文字与图像结合的,都可以完全纳入网络“场景化”的传播方式中来,将古代书法的知识进行重新整合,根据学习者的需要非常自由地、方便地选择不同的审美风格,进行学习。

其次,书法信息的来源更多元。要对书法信息的采集有开放性,场景化使得各种各样的书法知识的获取、传播变得多元化。大家获取的书法活动新闻也不单单来源于专业媒体,有可能随时来自一个非专业人士,当他经过一个书法活动的现场,即可通过移动互联网媒介将这个活动传播出去。不管是否专业,都对书法信息的传播,起到了一个无限可能的空间。

最后,书法信息的场景重构。针对书法家、书写者而言,个人创作乃至展览的过程,都可以使用文字、图像、动态影像,媒介工作者可以针对这几项,专门展开整体化的“场景化”建构,使书法在互联网时代,都可纳入贯通古今中西的体验中。由此,使得书法知识传播效力最大化。

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书法变成了审美体验的一种媒介,人们随时可以看到这种古老的日常的艺术品,不再像传统那样以物质性的碑碣、纸张传播,而变成了一个个随手触碰的电子图像,一个个场景化的剧目,一个个身临其境的视频,等等。以“场景化”的形式出现在大众视野之中,增强了书法传播的效果,通过这个桥梁让书法在互联网的传播与其他事物的不断跨界交融,扩大了自己在大众文化中的地位,并在大众文化中不断更新发展。

(作者系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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