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特殊食品司”)指导下,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科普宣传座谈会,并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新生儿科进行调研。


(资料图片)

座谈会上,特殊食品司司长周石平指出,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01个特医食品获批上市,覆盖所有年龄段,近三年来的抽检合格率基本达到100%。不过,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监管、生产经营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认知度不高、固定饮料冒充特医食品等。“未来,特殊食品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向,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特医食品监管能力。”周石平表示。

特医食品认知度不高,科普需多方努力

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置而成的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分为供1岁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供1岁以上人群食用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又分为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作为特殊食品,特医食品对特殊人群的营养支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相较普通食品标签复杂,同时需在临床或营养师指导下食用。从近几年掌握的情况看,各个层面都存在对特医食品认知不够充分的情况,特别是消费者。”周石平指出,去年开展的特医食品认知度调查显示,仅有不到1/3的人用过或对特医食品有一定了解。在特医食品数量稳步增多的情况下,从市场端、消费端对特医食品进行科普宣传意义重大,也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各界共同努力。

作为临床儿科重症监护专业的医生,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冯琪每天的工作都与特医食品相关,用得最多的是用于早产儿的特医食品,用她的话说,特医食品是医生手里的“武器”。冯琪指出,北京各大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对特医食品使用相对得心应手,更多患儿在县级医院诊疗,如何让特医食品到达这一层级,让所有需要的人获得特医食品的帮助非常重要。

特医食品进院难,触达患者需打通渠道

曹女士的母亲此前诊断为溃疡性结肠炎,医生曾提到一款低渣营养的特医食品,医院内却没有,只能去院外药房购买。“吃完效果确实不错,母亲的体力恢复、精神状态都比以前好,住院时间也缩短了。这么好的产品,为什么要到院外去买,不能在院内?”曹女士说道。

冯琪所在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由营养科统一管理、统一招标,让特医食品进入医院,患儿住院期间,家长可以根据医生的医嘱(非处方方式)在院内购买。冯琪也指出,院内治疗只是一部分,出院后很多患儿依然需要食用特医食品,如何指导家长购买也是一个难题。“我们不能说品牌,只能说一类产品的统称,我们要避免推销嫌疑,却给家长带来困惑,导致家长在购买时可能买到错误的特医食品,甚至假冒特医食品的产品。

今年2月,包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胃肠外科主任石汉平在内的多位专家就曾呼吁,特医食品要“三进”,进医院、进基药、进医保。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告诉记者,特医食品不像药品实现一品一码,不过已经有地方在尝试对特医食品使用临时码和地方码让特医食品进入医院系统,医生就可以通过开处方指导让患者在院内购买。“我们希望特医食品未来能合法化进入医院,以处方的形式指导消费者购买。今年在特食司指导下,协会也会联合多方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厉梁秋说道。

如何选购特医食品?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建议:

一要选择正规渠道。在我国,特医食品可以通过医院、药店、商超、网络购买,消费者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择适合自身的产品,购买时留存购货凭证以备维权。

二要查看标签标识。选购特医食品首先要仔细查看标签标识的信息内容,产品标签正面会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注册证号、适用人群以及“请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适用”提示语等内容;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发布后,特医食品企业正在逐步使用“小蓝花”专属标识。

三要注意适宜人群及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合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此外,还要了解,如果配置和食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若在食用过程中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也向行业发出了自律公约,希望大家能更好地学习贯彻市场监管总局在去年12月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做好标识规范工作,坚守安全底线,做好标签过渡,让小蓝花在更多人的心中绽放。”厉梁秋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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