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起诉后,如果自己确实无力支付罚款和赔偿费用,可以与法院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困难。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给予相应的缓刑、分期付款或者减免罚款和赔偿费用的措施。此外,也可以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请求对方能够谅解自己的困难,并尽可能地尝试与对方达成协议。如果对方同意分期付款或者减免罚款和赔偿费用等措施,那么就可以避免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烦恼和麻烦。

借贷手续有什么要注意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推荐内容